2013年10月07日
2013-10-07 21:38:51| 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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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她以前写的。
她谈论爱情。
「散步的时候能有很多话说
拥抱在一起觉得安全
不干涉对方的自由。哪怕他还在和旧日女友联络
不对彼此表白。表白是变相的索取
很平淡,很熟悉。好像他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
不管在何时何地,都留给彼此距离
随时可以离开
想安静的时候,即使在他身边,也像是自己一个人
不太会想起对方,但累的时候,知道他就是家」
这就是她想起来的爱情。
这就是我以前将其话语奉为圭臬的女人。
再捧起来,笑而不语。
她是梦想家。
曾经从她的 告别薇安 臆测她的经历,读得多了觉得这个女人活在荒芜的莫须有里。
写 春宴 看到了在封面上她齐刘海干净的样子,还是读不透她的身世。
很难琢磨她对爱情的概念来自哪里。
奉为圭臬。
如今斗胆挑衅。
是谁太勇敢,说喜欢离别,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着爱从指缝中溜走,还说再见。
这是随时可以离开的爱情,我都不确定这是否能被称之为爱情。
她给的棱角太过分明,本来就模糊了爱情暧昧的样子。
「年少的爱情,务必要血肉横飞才算快意。玩具已经不是所需要的款型,但习惯了抓在手里,依旧丢不下。一边抱怨一边绝对不离不弃。置身感情之中并不懂得宽悯。除了需索还是需索。开口质问必是,你为什么不再爱我。仿佛爱是所有企图的终极。
要过很久,才会明白,爱,并不是一个事件,一种追寻。也不针对于一个特定的对方。不是拿来满足自己自私及自大内心的工具,也不是用来对抗虚无本质的武器。它只是一种思维方式。它是一种信仰」
的确。当它存在的时候,就已经失去所谓的结果。
何苦纠缠造作。只需听得命运顺从心意。
信仰。说得不错。
因为信仰不需要理由。虔诚就有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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